我只能說標題無太大關聯。


到了新的工作環境任職快兩年了,對於我這個畢業七年


邁入第八年的社會新鮮人最長久的一份工作了,


因為我很喜歡,很想在這個行業裡面學到更多東西


充實更多人生......


在這份工作以前,我每年會換一份工作,每份工作起起伏伏


有高有低,有哭泣、有傷痕、有怨言,但是我對於我的工作態度


我相當自信地給予滿分,我要了這份工作我就會努力勤奮


對公司百分百忠誠,但是當我想要離開,我絕不會傷害公司


給公司造成麻煩,這是我對工作的態度與責任


這也是我在社會上不怕失誤的唯一優勢。


今天我要探討的是我現任的工作同事,他給了我想要揍他的念頭

(好像太白話了)


公司的開國元老,在職很多年,但卻因為無聊的小因素


竟然在一間玩起了「甄嬛傳」(最重要的是還沒有人想要理他,悲哀啊)


我真的覺得很搞笑,騙人沒看過大場面啊,


我想這也是為什麼他到現在還是只有這樣的原因


基本的人格都沒有,這是我最瞧不起的,


我想給大家一個觀念,你可以不喜歡公司


但是盡然已經接受這份工作了,就應該要拿出你的工作態度


能夠請你的、能夠當老闆的一定就有過人的本事,


如果你自己為很厲害,自以為是天王的,


那我只想說,有種離開這間公司自己當老闆


不要拿別人的錢說別人的嘴,


在大家眼裡只是孬種,沒本事。


小小怨言,提醒大家,工作態度是一個工作者很重要的一節。


哈哈哈~我這邊實在沒有什麼好打的。


祝大家 週末愉快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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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喬伊斯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